存在物和性质的关系不能一概而论,此不存在未必类似彼不存在,此性质未必类似彼性质,因此需要分类讨论。先做以下定义1:
- 现实:心灵之外的东西;
- 感觉:现实在心灵的投影(某时刻各种感官总和构成的整体);
- 现实通过感觉才能被思考(进入心灵),否则现实就包含于心灵,与其定义矛盾。
人是一个符号处理黑箱,拥有模式归纳的能力:把相似感觉进行归纳并给它一个符号以便识别2。模式归纳通过不同的方式(自发或外部)、以不同的角度(颜色、形状、用途……)、且可以递归地(通过符号的组合)进行。需要强调,由于模式归纳是生理结构带来的先天功能,如同人工神经网络对复杂函数的拟合功能一样(但人拥有多种归纳角度),对模式归纳作进一步还原不属哲学探讨范畴。
- 性质和事物是对感觉的归纳,甚至可以说事物是非常严格的性质(事物可以说是对同一性这一性质的刻画);
- 性质和性质、事物与事物间的界限并非现实中暗含的,而是人进行模式归纳总结出来的,具有模糊性和相对性;
- 把性质归于对象的行为也是模式归纳的一种。
存在的定义似乎较为模糊:
- 题目中给出了存在的事物这一说法,暗示必然有不存在的事物与之对应,因而在此排除“存在=可想”的定义;
- 存在在哲学讨论中的重要地位又不允许把其仅仅归于“现实的一部分”。
但可根据上面的感觉与符号的讨论,将事物划分为:
- 存在:从感觉归纳而来的符号(当下的现实物、梦境物);
- 第一类不存在:先出现空符号,再通过描述寻找符号和对应感觉进行填充(虚构物、你未见过的珍稀物种、回忆);
- 第二类不存在:空符号,或者说无论起源,在使用过程中已经不关心其对应感觉的符号(比如数)。
我们显然可以谈论存在的性质(通过模式归纳),也可以谈论第一类不存在的性质(既暗含于其符号的构建过程,又可来源于对所填充感觉的模式归纳)。然而,第二类不存在作为无感觉的空符号,似乎无法通过模式归纳来讨论其性质,但我们的确可以说一个数是“奇的”、“偶的”、“有理的”等,因此我们需要引入另一类与模式归纳所得完全不同的性质3:
- 归纳性质:来源于对感觉进行模式归纳的性质(前面所说的“性质”皆属此类);
- 符号性质:来源于对符号进行形式化运算而定义的性质,比如数学运算和奇偶性,在进行数学推导的时候我们不关心“π”、“1.14”背后的感觉,而仅仅是对这个符号本身进行操作。
归纳性质与符号背后的感觉紧密相连,无法适用于第二类不存在,而符号性质则是通用的,因为其不关注符号背后,而仅仅是对符号本身进行形式处理。
综上所述,拥有对应感觉的存在和第一类不存在可以拥有归纳性质和符号性质,而作为空符号的第二类不存在只能拥有符号性质,认为只有存在的事物才有性质并不恰当。